1.本中心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
2.服从调度安排(包括临时性任务),不得挑捡任务,安全准时出车。
3.车辆必须停放在中心停车场固定的停车位置,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出车在外,车辆应停放在可靠地点或停车场保管,并锁好防盗锁。
4.要带派车单出车,如实填写公里数并请乘车人签名。
5.出车前后坚持“三检”制度。保持车容整洁,做到车辆不带隐患上路。
6.司机自行负责日常车辆保养。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要写“事故报告”。按期协同安全员办理车辆年检等业务。
7.不得私自用车,如需要必须向中心主任请示。私用车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用车人自己负责。
8.端正服务态度,热心为客户服务,培养良好的驾驶作风。行车时,不抽烟、不吃零食和谈笑,严禁酒后开车和开英雄车、霸王车。严禁擅自把车辆交给别人驾驶。
9.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不以公车谋私利,不得向用车部门或个人索取钱物。热爱本职工作,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争做“优秀驾驶员”。
10.车上各种备件、工具、灭火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需要复制车辆钥匙,必须向中心主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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