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市本级农村五保人员统一集中供养,全面改善农村五保人员衣、食、住、医疗、安葬等五保工作。
(2)负责组织、检查老人生活护理、康复保健工作。
(3)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与政策,负责检查全院各部门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4)坚持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对于重大财务开支,主持集体讨论决定。
(5)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品使用情况,按计划、按需求由专人采购物品,严把购入质量关。
(7)关心职工福利,及时研究五保、院民对本院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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