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纳人员按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教育组制定的报帐程序,认真审核现金的收付凭据,办理现金的收付业务,对违反制度规定和学校报帐程序的收付凭据拒不办理,对不明确的收付业务应向领导或会计主管人员报告后办理。
2、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能转帐结算的业务决不支付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根据单位实际,库存现金控制在1000元内。
3、出纳人员对现金的收付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对违反制度的收、付业务,坚决不予办理。做到收支两条线清楚,不搞坐收坐支。
4、出纳人员对现金支付,应经领导签字后,才能付给,根据现金收付凭证,再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月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5、出纳人员定期主动与会计做好结帐工作,准确填写一式二份现金结算单,并随同原始凭证交会计审查,复核签字后,各存一份备查。
6、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
7、期初、中、末要清理,增补维修学校财产,并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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