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其职责范围是:
1.在校长领导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经验,制定教学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各学校制定的实施学科期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进度并经常检查督促。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经验交流及各科教学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等。
3.编印学校校历、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以及各科教学用表,负责全校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订购、编写、发放和全校课程安排工作。
4.负责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协同学生处处理学生的考勤、考试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督促和指导老师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
6.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课时津贴的审核工作。
7.负责各教研组、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教室、语音室、文印室、医务室的工作。
8.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当好校领导的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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