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
1.督导切实执行紧急伤病处理工作。
训导组长
1.负责各项教职员工急救教育推广。
2.负责向教导主任通报。
3.护士代理人之第一优先。
4.订定特殊场所安全使用规则。
5.订定紧急伤病处理流程。后送医院与伤病处理小组之联络电话。
教导主任
1.负责督导各项教职员工急救教育推广。
2.紧急伤病发生时安排教师代课之处理。
3.负责向校长通报。
4.护士代理人之第二优先。
总务主任
1.负责紧急伤病处理所需物品採购。
2.负责送医车辆安排,必要时得请119救护车和计程车。
护士
1.将紧急联络单彙整纪录。
2.负责紧急伤病处理之救护
3.处理紧急伤病至稳定阶段的第一时间内就伤病处理部分,向校方和双方家长说明与纪录。
4.紧急伤病需护士护送时得在送至医院与医疗小组交接后回校报告。
5.协助各项教职员工急救教育推广。
6.协助製作特殊场所安全使用规则。
7.协助订定紧急伤病处理流程。后送医院与伤病处理小组之联络电话。
各级任导师
1.开学一周内将紧急联络单送健康中心彙整,并将相关资料填入学籍簿。
2.主动或被动发现学生伤病,需送至健康中心。若遇非常紧急伤病应负起现场救护责任。并立即请护士或职务代理人处理,不可延误。
3.紧急伤病有联络家长责任。第一级伤病,可视情况用联络簿或电话联络,第二级伤病需立刻以电话联络家长。若是他人造成之伤害,需立即通知双方家长。并立刻告知训导组长和教务处。
4.若需护送时,需视情况开车,且送医后须等家长到院亲自向家长说明经过后始可离开。医疗费用视情形先行代垫之后再向家长催讨,因故未能缴纳医疗费用之学生或检具签请校长裁示。
家长会
1.向家长说明紧急伤病处理之重要与反应家长学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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