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并组织落实全校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政策;编制全校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统计年报,建设和管理科研信息网络;
2、组织和管理国家、部委、省市等上级部门下达的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社会科学等计划项目以及与企事业等单位签订的“四技”合同项目;
3、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中心等科研基地,并为其评估、验收以及运行提供服务。组织校属科研机构的审批和考核;
4、管理全校各类科技成果,并负责全校专利事务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保密工作,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计划;
5、组织、协调国际、国内大型科技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管理学术团体,完成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校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为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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