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顾问:指导协会各项工作,培训会员,提高组织知名度和先进性。
(二)、书法协会负责人:
会长:代表书法协会,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副会长:协调书法协会内部各部门工作,协助会长处理协会日常事务,也可主持所属部门工作。
(三)、书法协会各分属机构的权:
组织部:负责研究协会最新动态,制订活动主题,并为协会搜集资料。
秘书部:上通下达。负责书法协会的人事协调管理和财务等活动。
宣传部:负责书法协会的宣传工作及与其他社团的交往联络,为本协会联系合作伙伴和赞助商。
采编部:负责对每次活动(包括学校海、板报、标语等)进行分类、整理并征订出版。
(四)、组长:负责各小组工作,尽力为本协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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