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4)审查施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阶段性验收;

(16)督促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7)安排专人检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对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网友留言

微信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

链接已复制
Retur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