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颁布的有关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参与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制定和完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依法治校,依法行政。
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聘任、考核、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师资队伍的引进、培养、稳定、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调配、奖惩,负责学校高层次专家的服务与管理,教育职员的培训、职级评定等工作。
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工龄审核、福利、抚恤、办理退休手续、教职工管理、社会保险、考勤等劳资与社保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接收、管理和安置转岗人员。
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做好全校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
负责学校人事档案工作,按有关规定开展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归档、整理、保管和使用。
配合学校抓好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承担与学校人事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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