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学系工作职责

负责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确定学科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负责根据社会需求和人才就业情况,提出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调整意见。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协助学校教务处,制定和调整教学计划,拟定系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提出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根据课表和教学大纲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教学;组织开展教学观摩和教学方法的研讨活动,组织教师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并提出教学改革和完善管理的建议;负责检查和督促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掌握教学动态,做好教学考核,确保教学质量;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风、学风校风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考核、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职称评聘和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搞好实训室及专业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工作职责

负责按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负责组织本部各教研室的教学管理工作,检查教学质量,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参与有关的学术活动。负责组织本部教师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学环节,懂得教学规律,研究教学艺术。负责审核本部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检查教师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收集、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师德水平的信息反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师整体水平。负责制定本部教师的培训进修计划。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业务考核、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职称评聘和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组织教学部的政治学习及思想教育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负责提出、拟订学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学校的涉外活动,处理或协助处理学校的涉外事务;负责学校各级人员因公出国访问、留学、任教、工作、学术科研合作及参加学术会议的具体报批事宜;承办学校领导邀请外国有关人员和团体来访的报批手续;负责聘用外专外教的聘请和管理工作。审核与报批事宜,指导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教师出国进修培训的对外联络与协调事务;安排接待来校访问的外宾和港澳台友人;指导和统筹管理各系各单位对外交往活动;制定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方案,开展留学生教育工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课程资源,制定国际化特色专业教学计划,开展国际化特色专业建设工作,实现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负责学生出国留学和境外实习就业的咨询与相关手续办理,开发与实施学校学生长短期国际交流计划,推荐、选派、考核出国交流学生。

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负责制定全校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各类成人教育的招生、培养、教学和学籍管理及档案管理,成人教育毕业生的资格审查、证书验印和发放;负责各类各级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短训班、辅导班的招生、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合作培训项目的开展和管理;负责对校外继续教育办学点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系(部)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指导和检查;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教育及各类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批;负责非学历教育教材(讲义)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审定工作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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