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作职责

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助纪委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检查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对处分的申诉。负责信访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和反馈。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情况、基本建设项目和大宗商品采购的招投标、对外投资以及招生就业监督。

贯彻执行审计条例、法规,对学校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和校内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审计监督,对校内凡属国家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进行审计。

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党委、校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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