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职责

处(部)长职责

负责保卫处(武装部)全面工作。

(1)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2)负责拟定并实施安全教育计划;

(3)负责校园综合治理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4)负责学校政治保卫、保密及国家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校内人员户籍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校内保安队伍、督导保安队伍履行职责。

副处(部)长职责

协助处(部)长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国防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国防安全教育;

(2)负责军民共建、民兵和人民武装部建设、兵员动员和兵役征集工作;

(3)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4)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教育和消防演练;

(5)负责校内“110”建设与管理工作。

治安科科长职责

负责拟定并实施安全教育计划;负责校园综合治理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负责校内“110”建设与管理工作。

综合办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拟订学校安全保卫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处理各级文件报表,组织工作总结,起草各类内部文件和各类方案预案,负责保卫处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协调学校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处理(部)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户籍和各类证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档案、印章及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处理学校武装部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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