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职责

部(处)长职责

负责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全面工作。

(1)负责党组织发展工作;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规划与管理工作;

(4)负责机构设置工作;

(5)负责人才引进与调配工作;

(6)负责编制预算工作。

副部(处)长(1)职责

协助部长、处长开展各项工作。协管组织、师资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学校党校建设工作;

(2)师资队伍国内外进修、培训与管理工作;

(3)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4)教职工表彰工作;

(5)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统战工作。

副部(处)长(2)职责

协助部长、处长开展各项工作。协管劳资、人事、离退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校岗位津贴、工资福利保险工作;

(2)合同工使用与管理;

(3)校内人事调配工作;

(4)离退休工作;

(5)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劳资科科长职责

负责编制预算工作。校岗位津贴、工资福利保险工作。

师资科科长职责

负责师资队伍规划与管理工作;师资队伍进修、培训与管理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组织科科长岗位职责

负责党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学校党校建设工作;教职工表彰工作;统战工作。

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

负责机构设置工作;负责人才引进与调配工作;校内人事调配工作;科级干部聘任管理工作;合同工使用与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各类人事数据上报工作。

离退办主任职责

离退休教师职工的日常联络等相关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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