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单位是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应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校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

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好《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考核表》相关内容。

七、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纪律和安全要求

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签订《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承诺书》。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校内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4、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按照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6、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按要求写好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周记和《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报告》,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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