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师职责

为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教辅与服务功能,各实验教师(包括非独立实验课的兼职实验教师)应遵照执行如下职责:

1.根据教学任务制订具体计划,并积极努力完成,做好实验前的资料、器材以及实验方案的准备工作。积极开发新实验。新上岗的实验教师必须通过试讲,新开设的实验必须通过试做,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2.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别是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不能随便拆卸。

3.上课不迟到、不提早下课、不私自调动实验课或相互调动实验课,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课的老师,应提前向实验管理室和教务处提出申请变更时间,否则不预另行安排实验时间。

4.经常听主讲教师的课,使实验与理论授课相衔接,认真备好实验指导课。

5.管理好实验课堂纪律,实验指导耐心细致,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期未收齐一个学期的全部实验报告,并保存三年。

6.按班级认真填写《实验室设备日常使用维护记录》和实验室使用日志。

7.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应督促学生清理实验现场,保持实验室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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