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中医药大学报》是学校党委机关报,具有全国统一报刊刊号。报社在主管领导和宣传部的领导下,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成就及其动态新闻等任务。
二、校报必须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严格执行党的宣传纪律和国家出版规定,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发挥党委的喉舌作用和学校舆论导向的主阵地作用。
三、校报工作人员肩负着思想政治工作和新闻业务工作的双重职责。必须发挥与全校师生员工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做到办报育人。
四、根据办报的方针、政策和宗旨,拟定校报的发展规划,制定出版的工作计划。按照主管领导和宣传部的要求,认真完成校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和存档工作,不断提高办报质量。
五、按照校党委的部署,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新闻媒体、校报协会及校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六、努力加强学校宣传舆论骨干队伍的建设,负责教工通讯员、学生记者团等校内宣传队伍的业务培训与组织管理。
七、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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