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重点部位安全规定。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成立消防机构。负责校舍消防配备、检查、维修工作,始终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负责消防技术档案。

3.组织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灾险隐患措施。

4.负责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工作。

5.负责新建筑物交接时消防系统的验收交接工作。

6.负责义务消防员和各重点部位安全员的培训工作。

7.加大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1.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购买、存储都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2.准确掌握危险品种类、数量存放和使用情况、建立明细账。严格使用审批手续,督促检查主管部门实行双锁、双人领取制度。

四、认真做好校内交通管理工作。

1.负责交通设施的购置、安装、维修工作。

2.确定交通路线,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重点要害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六、搞好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如发生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参加院、处两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坚持每月一次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重大隐患,书面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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