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席职责

1、检查和督促各级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3、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4、根据党委建议及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负责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

5、抓好本级及上级人大交付的其他工作和联系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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