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对学生期末考试实行巡考制度。巡考由主管教学院长、教学办正副主任、各部门正副主任等组成。
(一)巡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
(二)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巡考人员着重巡视考场纪律。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教学部有关人员取得联系。
(三)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巡考人员着重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
(四)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并签名,交教学办E308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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