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市教委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按时做好每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上报教育部并寄送各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
3、组织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
4、整理保存招生工作文件。
5、完成招生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八)事务管理科职责
1、负责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本科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与使用工作。
3、负责招生报名、考试日程、考场安排及组织试卷命题、阅卷、评分等相关工作。
4、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报送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5、向各省高招办报送招生计划及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6、收集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拟定各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新生名单并报送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
7、向各省高招办报送拟录取新生名单,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并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8、配合外办做好留学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9、做好招生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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