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一级岗位职责

1.参与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本学科(专业)的课程或实验室建设等。

2.独立讲授1门及以上本(专)科课程,每学年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252标准学时,教学效果较好。

3.根据需要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科技活动或学生实习、社会调查及毕业论文设计。

4.参与省厅级科研(教研)项目1项;或主持学校科研项目1项;或获学校科研(教学)三等奖;聘期内作为第一作者并以学校为单位署名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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