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职责

1、组织、协调、管理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并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2、负责机关目标考核、文秘、档案、信息、督办、信访、保密、卫生、普法、安全、消防等工作。

  3、负责财务、统计、审计、基建、维修等工作。

  4、协调平衡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和工作。

  5、负责林业信息发布、方针政策宣传等工作。

  6、负责重大会议的筹备和重要接待工作。

  7、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8、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组织工作。

  9、负责指导全市林业科技人员管理、林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林业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10、制订全市林业人才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指导和承办林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

  12、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3、负责由局主办的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

14、负责林业普法、计生“三结合”、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等工作。

网友留言

微信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

链接已复制
Return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