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职责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资金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

  (二)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三)督促所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之中,与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挂钩。

  (四)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五)督促所出资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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