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剧目)阿玉一家在泰国生活了十七年,大女儿平平在一次夏令营中被警察局长拉韫的儿子素察凌辱并被其威胁,反抗之中将素察误杀,丈夫李维杰为了捍卫家人隐瞒真相,制造一系列不在场证据并互串口供,尽管看似天衣无缝,但拉韫扔察觉到蛛丝马迹,将阿玉一家强行带到了警局审问。
拉韫:都十八天了,找一个人找(到)现在都找不到,你们干什么。
桑坤:对不起,警官,但请你相信我,李维杰真的是最大的嫌疑犯。
拉韫:带进来。
桑坤:是,警官。把人带进来。李维杰,当着我们警察局长的面记得说实话。
拉韫:他在哪里。
李维杰:我不知道。
拉韫:四月二号,你们在哪里。
李维杰:二号,我们在罗统,全家都在罗统。
拉韫:全家都在罗统,全家在罗统干什么。
阿玉:我们看拳赛,吃饭,逛街。
拉韫:小妹妹,四月二号你在哪里,你做了什么。
安安:我吃了奶油蛋糕。
拉韫:她说的是真的吗。
平平:不是真的。
拉韫:哪里不是真。
平平:不是我们看拳赛,吃饭,逛街,是我陪爸爸看拳赛,陪妹妹吃饭,陪妈妈逛街,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去了。
拉韫:别以为看了几个电影就可以玩我,我这里有个小视频,我们都看了,你也欣赏一下吧。
李维杰:这是谁干的,我要杀了他。
阿玉:混蛋,你要干什么,你冲着我来。
拉韫:我也是一个母亲,为了我孩子,我什么都敢做。
阿玉: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你还我的女儿。
拉韫:告诉我,四月二号你们在哪里。
安安: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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