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1、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4、农民工进场3日内,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5、《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7、每月定期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格记录考勤,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

8、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场三日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周定期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八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

9、本单位农民工进场10日内,完成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并认真落实各项实名制卡使用工作;每月定期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办卡证明资料。

10、《劳务分也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

11、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12、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3、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

14、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甲直分包)如采取劳务发包,劳动力管理员各项职责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执行;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单位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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