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完善资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化管理。
三、组织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各项工作
四、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五、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教育部和省统计部门、院领导、院内有关部门报送国有资产的报表与数据软盘。
六、负责学院的实物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资产的内部调剂、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工作。
八、负责监督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效益。
九、负责全院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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