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丽丝和疯帽子最后的对话(英语和中文)
结局对话:
爱丽丝:可以让我回家吗(手拿加勃沃奇的血)
白皇后:如果你想的话
(爱丽丝刚要喝,疯帽子从后面跨前一步)
疯帽子:其实你可以留下
(爱丽丝转身看向疯帽子)
爱丽丝(微笑):这是一个好主意,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主意
(疯帽子笑了)
爱丽丝又说:不过不行,我的家人还有好多问题等我回答
(说完爱丽丝喝下加勃沃奇的血)
(疯帽子的笑容消失了)
爱丽丝:不过我还会回来的,我会永远记住你
疯帽子:不,你不会再回来了,你会忘了我的
爱丽丝:不会的
英文:
Alice:CanIgohome
White Queen:Ifyou want
Mad Hatter:In fact you can stay
Alice:This is a good idea , a very good idea
Alice:But I can't , my family still have a lot of questions to answer.
Alice:But I'll be back , I will remember you forever
Mad Hatter: No , you won't be coming back again , you will foeget me
Alice:Not
你认为哪一部真人童话电影最好看?
《爱丽丝梦游仙境》
我选择这部剧,是因为这部剧里面有我喜欢的杰克船长和安妮海瑟薇(?????)
安妮海瑟薇真是太美了(?▽?)
这部剧讲的是十九岁的爱丽丝失去了九岁时前往仙境的记忆,她十年间总是被一个梦魇困扰。直到她19岁这一年,她随着家人去参加一场聚会,却没料到这场无聊至极的聚会,其实是为了一个愚蠢木讷的富二代向她求婚而举办的。这场突如其来的求婚,让毫无准备的爱丽丝吓了一跳,于是爱丽丝就开始逃跑,逃跑途中看到一只身穿马甲的兔子。于是爱丽丝开始追赶他,在追赶途中,她进入到一个如仙境般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她看到许许多多奇怪的人和动物,他们认识她,她却不认识他们。在一系列的冒险过后,爱丽丝记起了九岁时来到仙境的记忆,并和疯帽子等人一起推反了红皇后的残暴统治。
这部奇幻的真人童话剧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幻美丽的地下仙境,这里有急性子的疯帽子、美丽高贵的白皇后、赶时间的兔子先生、絮絮叨叨的双胞胎兄弟、总是微笑着的柴郡猫,还有总是要砍人脑袋的红皇后和她的邪恶巨龙以及她那并不多么忠诚的“走狗”-红心骑士。
有一个细节,在爱丽丝回到仙境时,疯帽子曾问她“乌鸦为什么像写字台?”爱丽丝不明所以。其实这个桥段来自于十年前小爱丽丝对疯帽子说“我喜欢你”,疯帽子就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乌鸦像写字台”,帽子不明白就问“为什么乌鸦像写字台”,爱丽丝就说“因为我喜欢你。”这样一直重复,其实这段想表达的意思是“我喜欢你不需要理由。”可惜最后爱丽丝还是离开了,可怜的疯帽子。
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话西游》那段经典对白:“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你们觉得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担重担子”的由来是什么?
我今日担着如此的重担,下辈子一样希望拥抱一个血肉模糊的人生。这是矛盾的矛盾,宇宙平衡的真理。
天公铺排人间好天地,由来千百景。不及错身遇个你,穷尽诗家笔。
临近日暮 软乎乎的獭乌 崖坡边拱钻着洞府
邋遢鸟乍着稀凉的翎毛 迷路的绿嘶豚凄楚哼嚎
空龙喷张怒火的双眼 用来撕咬的巨颌和用来抓挠的利爪
提防空龙啊 我的孩子
毒蛇猛兽犹恐不及 他手持披风斩首剑
长剑出鞘虎视眈眈 屠龙尽把头颅砍
他得意洋洋凯旋
?这段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疯帽子的台词,好有感觉。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你永远可以指望一个杀人犯写出一手绝妙的文章。
我正在想欧洲的野牛和天使
颜料持久的秘密
预言家的十四行诗
艺术的避难所
这便是我想到的
我能和你共享的永恒
我的洛丽塔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史书本来是过去的陈账薄,和急进的猛士不相干。但先前说过,倘若还不能忘情与咿唔,倒也可以翻翻,知道我们现在的情形,和那时的何其神似。而现在的昏妄举动、胡涂思想,那时也早已有过,并且都闹糟了。
尸首运至在皇城外,你将这 酒醍醐与我同埋。
我要借酒将愁解,做一个忘忧鬼,酒醉颜开。
在生落得个声名败,到阴曹我再去放浪形骸。
?这是一段京剧唱词,超级惊艳。
做书的人明知道世上的真事都是不如意的居大部分,他明知道世上的事不是颠倒是非,就是生死离别。他却偏要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偏要说善恶分明,报应昭彰。他闭着眼不肯看天下的悲剧惨剧,不肯老老实实写天公的颠倒残酷,他只图说一个纸上的大快人心。
青山欲共高人语,联翩万马来无数。
烟雨却低回,望来终不来。
长江,在经历了所有朝代后,也就没有了朝代;目睹过太多事情,从而失去了性格。
她从时间的夹缝中傲然淌过,淌过了远古,近代,盛世,烽火,天险,坦途;从天际涌向人间,又从人间涌向大海,然后在入海口将举目所及的经历尽数揉在一起,揉成水,揉成这个国家的脊梁。
其实史籍和诗歌的阵仗是一样的,花团锦簇,轰轰烈烈。所以我们把乱世刻入史册,而将爱情,写进诗篇。
?这两段都是漫画家赵璞玲漫画里的文案,真的好喜欢这个太太,漫画又好看,文案又写的这么棒。
他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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