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养护所行政全面工作。
(2)负责制订养护所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本区各养护队做好养护计划的实施工作;
(3)深入养护队了解掌握养护作业情况,及时指导、组织解决养护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4)协助政工科、养护所党支部***抓好本所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养护所的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本养护所的财务审核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养护所副所长可向局党总支提出任免、奖罚、诫勉的建议,对养护队队长、副队长提出任免和奖罚、诫勉意见。
(7)负责统揽养护所安全生产和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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