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证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现将值日教师职责作进一步明确,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定岗、定时、定人”的“三定”要求,认真完成值日工作。
一、值日教师应按时到岗,佩戴值日标志,切实履行职责。
二、值日教师到岗时间
上午:7:30前到岗(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可能有所更改,变动时另行通知)。
中午:住校
下午:学生放学前5分钟到岗,放学后半小时清校后才能离岗。
三、各时段值日要求
(一)学生上学:
1.巡视校门口周边情况,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协助保安人员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劝阻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及时制止、报告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行为。
2.巡视校园、楼层,指导学生活动;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的检查。
(二)教学时间:
经常性地进行校园巡视,重点巡查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课间(含午间)休息时,重点检查学生课间活动情况,及时制止一些不文明或有危险性的行为,重点关注楼道拐弯处、楼梯口、厕所附近等场所,引导学生文明游戏、文明如厕等;学生集会时,重点维护好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检查集会及活动时的纪律,严禁学生推搡、拥挤或做一些危险性的游戏。
(三)学生放学:
1.维护学生放学时的秩序,劝导家长不进入教学区域。
2.巡视校园,检查学生离校情况,确保学生全部离校后值日教师方可离校。
3.完成当天的值日检查任务,并做好检查、评比记录。
四、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安排顶岗老师。
五、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造成责任事故者,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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