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人员职责

处长

主持全处工作,具体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运动场馆、车辆、无形资产及干部管理。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具体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用品、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管理及处内集体活动安排。

资产科

主要负责学校土地、房屋、运动场馆、车辆及无形资产管理。

综合科

主要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用品、图书资料、体育器材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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