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本学科的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参加学术团体建设,在学科专业发展、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掌握本学科发展动向和本学科的某一具体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
2、每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承担实践教学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主持或参加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积极参加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建工作,积极开展教研和科研工作。
3、根据需要,主持或参加实验室规划和建设工作,注意研究改进实验教学,革新实验手段,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4、担任助教及新教师的导师工作。
5、完成系教研室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按《合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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