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授工作职责

1、承担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工作任务,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担任本学科或学科某个方面的学术带头人。在优化学科结构,组建学术团队,更新学科内容等方面能不断提出有创新性的建议,并负责或承担新专业申报工作、积极开展教研和科研工作。

2、每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专业基础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承担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主持或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积极参加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建工作。

3、根据需要,主持或参加实验室规划与建设工作,不断研究改进实验教学,革新实验手段,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4、承担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及助教或新进青年教师的导师工作。

5、完成系教研室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按《合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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