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班主任工作的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是:
(1)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4)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肯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5)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6)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
(7)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的工作。
(8)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初中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应以此为依据。但同时,初中班主任的工作职责除了如上所述从教育工作出发制定之外,还需要从班主任的工作对象出发来进行研究与落实。
网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