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重大科研任务。

2.负责制订、修订学校的科研政策和科研管理文件。

3.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分管处长和各科室完成工作任务。

4.负责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协助开展学校各类科技优秀人才遴选等工作。

5.负责校科研基金项目评审及各类经费管理工作。

6.负责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

8.负责统筹全处的人事安排,组织开展处内政治、业务学习及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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