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主管校长制订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国家、教育部及其他部委、江苏省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获批准项目进行检查、鉴定和验收;负责组织评审学校各类科研项目并进行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3.协助各学院及校直属科研机构开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技术与咨询服务、积极争取横向科研项目,并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4.负责省部级(含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申报、检查及阶段评估工作;汇总、上报各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作简报和统计年报,促进基地建设管理的规范化。

6.负责对校内拟建的各类科研机构进行备案、评审;对已批准建设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在业务上实施归口管理和指导。

7.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管理、验收及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等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实施学校科研奖励工作。

8.负责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协助有关部门遴选优秀科技人才。

9.负责全校学术活动管理,协助学院及科研机构举办全校性的学术报告会,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及重大学术交流活动;会同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10.负责学校科研基金及其他有关经费的管理。

11.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校科研政策及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13.负责各类年度科研统计数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编印《徐州师范大学年度科研成果目录汇编》。

14.负责编印《徐州师范大学科研简报》和《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工作年鉴》。

15.负责学校网站科研主页数据更新及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负责完成省、市科协和社科联的相关工作。

18.负责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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