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省社机关资产管理处职责 内容: 负责管理省社本级资产和投资企业,代表省社依法行使社有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效益最大化。 具体为: 1、负责制定省社本级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省社本级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2、负责对省社本级投资单位的年度管理和经营目标进行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统一管理省社投资于企业所形成的产权、股权,代表省社依法行使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组织实施资产重组,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负责制定省社直属和控股企业债权管理办法,明确债权管理责任,考核债权管理效果,实现债权资产的流动性和有效性,避免债权损失; 5、负责研究制定省社直属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并对通过的改革改制方案进行组织实施; 6、负责对省社本级投资企业重大投资、融资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等项目的审查,并提出建议; 7、负责制定省社本级投资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考核兑付; 8、负责省社机关、机关服务中心的经营性资产管理,监管省社改制企业中剥离资产的使用情况,提高资产效能; 9、负责制定省社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办法,统一管理省社外派的董事、监事,并提出相关的调整建议,参与对省社投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考核; 10、会同财会审计处、机关党委做好省社本级投资企业的统计数据汇总和核实工作; 11、负责省社本级投资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工作,审核、汇总省社本级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 12、负责省社本级的法律事务和安全生产,指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工商登记及年检工作; 13、承办省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全国总社直属企业办公室,省发改委、省(市)税务局、省工商局、省劳动保障厅、有关金融机构等。 发布时间:2025-10-03 11:38:36 来源:句子汇 链接:https://www.yingzuidou.com.cn/post/42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