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上过网的朋友应该对“渣渣辉”这个梗不陌生吧!
“大扎好,我系轱天乐,我四渣渣辉,探挽懒月,介四里没有挽过的船新版本,挤需体验三番钟,里造会干我一样,爱象节款游戏”
看到这很有画面感的文字,脑海中是不是想起了张家辉一口标准粤语,配合着背景音乐和奇葩的打扮的画面。装备回收秒到账!
本来明星代言个游戏也没什么,但是这个游戏广告以病毒的模式在网上疯狂传播,让很多打开网页的网友不胜其烦,于是就学着游戏里张家辉和古天乐的代言台词恶搞了起来。逢着张家辉和古天乐的新闻就在下面评论,一来二去大家就都学会了,还衍生了其他版本。
前天就有新闻报道,张家辉在香港接受采访时,就被记者现场提问对“渣渣辉”这个梗怎么看,
张家辉很有涵养的回答道“我几道,但似我就一级不嗦,你们说得很开心,我就一级不嗦。我几道这个事情已经发绳了”(翻译:我知道,但是我就一直不说,你们说的开心就好,我就一直不说,我知道这个事情已经发生了)记者又问“你会去练普通话吗?”
“我撅得呢,奇袭大家应该要圆浪我,因为我们已经嗦得很鲁力了”(翻译:我觉得呢,其实大家应该要原谅我,因为我们已经说得很努力了)
张家辉的这段回答,很有贪玩蓝月的味道!
其实这不算是张家辉的外号,他并自己没有亲口承认过。在娱乐圈除了网友送给张家辉的这个外号,有很多明星都有自己承认的外号,尽管有些外号听起来很土,甚至像骂人的,但是他们都愉快的接受了,被粉丝当面叫出来还很开心。
下面就来盘点一下都有哪些明星有哪些有趣的外号。能够为明星起外号,至少要看到明星真实一面。所以最简单方法就是真人秀节目了,虽然真人秀演的成份,但是在某些瞬间还是能看到明星的生活化的表现。
首先就是国内最火的两档真人秀节目《跑男》和《极限挑战》。在《跑男》中有四个人有外号,作为节目的能力担当李晨的外号叫“大黑牛”,跑的最快的郑恺叫“小猎豹”,脑子最聪明的(自己认为)陈赫叫“天才”,能力最弱以捡漏维持生活的王祖蓝叫“捡漏王”,最后一个是猛一回头像狍子的鹿晗叫“傻狍子”。
在《极限挑战》里每个人都有外号,让节目组和导演头痛不已的黄磊叫“神算子”、不爱武装爱红妆的罗志祥叫“朱碧石”、戴上墨镜就智商下限的黄渤叫“青岛贵妇”、一言不合就强抢的孙红雷叫“颜王(自称)”、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王迅叫“松鼠迅”或“抠门迅”、一脸呆萌的张艺兴叫“小绵羊”。
除了这些在节目中明星取的外号,还有其他凭借实力得来的。比如从达人秀出名的杨迪人送外号“表情帝”、亚洲天王周杰伦人称“周董”、自嘲“我连演技都没有,凭什么要求我有唱功”的黄晓明被粉丝称为“教主”、关心时政国家大事的李易峰被叫做“李政委”、自称“九亿少女的梦”的林更新被粉丝叫做“林狗”。。。。。。
还有许多明星的有趣的绰号,一时想不起来。
如果你知道的,可以在下面补充。
香港明星说普通话向来说的都不是很标准,在上一些综艺节目或被采访时,时不时会冒出几句搞笑的发音成为大家调侃的对象,也是难免的事。影帝张家辉被成为‘渣渣辉’,其实源头来自蓝月游戏广告。张家辉做了这则广告的代言:“大扎好,我四渣渣辉,探挽懒月,介四里没有挽过的船新版本,挤需体验三番钟,里造会干我一样,爱象节款游戏”。此广告一经发布,便以病毒的模式在网上疯狂传播,另不少网友印象深刻,甚至还不由地模仿起张家辉的这段台词,一来二去大家就都学会了这段“渣渣辉”版本的代言台词。因此张家辉这个‘渣渣辉’的外号也由此诞生出来。

这是张家辉在游戏里面的代言画面。
其实娱乐圈中像张家辉这样被起外号的明星还有很多,比方说:李晨“大黑牛”这个外号是他在参加综艺节目《跑男》游戏环节中,他背着一位胖阿姨跑得飞快,被陈赫随机一口叫出来的,这外号实在很接地气!还有冯小刚导演也有自己的外号:“小钢炮”,究其原因是他擅长在公开场合炮轰别人,在《集结号》宣传的时候,冯小刚直言“90%的影视作品不说人话”。

王家卫导演也有外号叫墨镜王,据说是因为作为香港知名导演的他,一副墨镜陪着他几十载,至于为什么一直戴墨镜,他表示自己的眼睛不能长时间暴露在强光下,渐渐地就熟悉了戴墨镜,并且不轻易摘下。
赵丽颖的外号赵小刀,在参加综艺节目《偶像来了》的时候,她一向心直口快,是个补刀大王,擅长在别人尴尬的时候再补一句让对方更尴尬,从谢娜到何炅,她谁都没有放过,于是“赵小刀”更加垫定了赵丽颖的江湖地位!

文\L
现在还好了一点啦, 广电总局,专门立有法律法规了,要明星自己用过的才可以代言了。不然的话,当初那些男明星代言wsj的,你让他们情何以堪?为了钱完全没有下限了!
现代广告始于1880年,从以招贴画和路牌广告为主逐步发展,到20世纪初,代言成为此时广告的一大特色,越来越注重选用身段优美、容貌俏丽的窈窕淑女作为广告的基本主题。随着广告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明星选择广告代言作为自己的发展捷径。最早采用明星形象代言人似乎是20世纪初美国智威汤逊广告公司,其在力士香皂平面广告中大量采用影视明星照片,市场反响热烈引致许多公司的效仿。应当说,选取明星作形象代言人是企业品牌意识的集中体现,其原因有几点:其一,希望明星的走红带动产品的走红,利用明星效应,扩大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其二,希望将明星的类别特征融入到产品品牌中,促使其品牌人格化。其三,希望消费者将对明星的喜爱甚至仰慕转移到品牌上,这在心理学上称之为“移情”。请名人做广告代言人,消费品生产商喜欢请演艺界和体育界的名人为其产品代言。这不仅需要一掷重金,而且似乎没什么创意,但却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名人的影响力可以直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形象。如果请好莱坞的明星做代言,香水和化妆品的销路可以直线上升。在我国,明星能够走进千家万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广告的力量。事实上,自1989年,老艺术家李默然开名人广告之先河,明星代言就成为营销人屡试不爽的策划经典。明星广告在国内问世近20年来长盛不衰,近年更有愈演愈烈之势。著名市场研究公司MillwardBrown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企业使用明星代言比例仅次于日本和韩国,列全球第三位。 明星代言是把双刃剑,成败案例比比皆是。到2015年,中中国企业使用明星代言比例更是成为一跃成为世界第一。这和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是分不开的。

2014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出台,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明确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如果违反规定,可能面临撤销广告批准、没收广告费用及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使用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2019年4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2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对未成年人节目的广告内容、时长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强调:未成年人广播电视节目每小时播放广告不得超过12分钟。
明星能给品牌带来的好处,是广告的本质决定的。广告至于消费者的能力,总的说来就是消费安全感和认同感,甚至是对于品牌的狂热。而这种信赖与狂热的属性,恰恰是明星所具备的。
对于企业来说,要解决的问题无非是如何用尽可能低的广告代言费用获得尽可能高的市场收益。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出现在广告中的明星往往同时兼具专家的身份。传播的方式潜台词往往是“相信我,没有错”。彼时明星在大众心目中的地位确实是高不可攀,不过放在今日,已经鲜有消费者会将明星的话语奉为神谕了。在广告中耍范儿摆酷,显然已经不再适合当下草根意识盛行的传播环境,借助明星这一桥梁,实现品牌与消费者的沟通才是传播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