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电大、省电大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了解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全面负责本专业教学组织工作。
(2)在开放教育学院正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专业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3)熟悉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及各种媒体教材,与院部教学负责人共同确定本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注册的审核,所选自开课还需撰写教学大纲并报省校备案。
(4)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写出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并指导课程辅导教师制订具体的课程教学实施办法(包括导学要求、重点难点、导学课时、教学手段与教学媒体、教学资源、作业及考核等),推进教学改革。
(5)全面了解本专业各种媒体教学资源情况,负责本校专业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建设(资源建设以自开课为主)。
(6)负责开放教育学院新生入学水平测试阅卷及试卷分析。
(7)负责本专业各门课程辅导教师的聘请并报院部负责人审核。
(8)负责每学期本专业课表的安排。
(9)负责每学期组织本专业的课程辅导教师开展各项教研活动,如组织本专业教师进行听课、评课,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及时发现并指导课程辅导教师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不称职的课程辅导教师要及时上报院部负责人进行处理。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
(10)负责开展本专业每学期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活动。做到期初有计划,期中有实施,期末有总结。
(11)负责安排本专业补修课程的教学辅导、考试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12)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教学进程,负责组织本专业学员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集中指导(包括对论文指导教师的有关辅导)、选题、初审及答辩工作。
(13)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认真探索开放教育的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每年至少完成学术论文、远研论文各一篇,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一篇。
(14)在教学检查和评估等特殊时期服从院部负责人的安排,开展临时性的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