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来信来访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承担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工作。
三、受理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协调、解决群体性、突发性和异常性上访事件;承担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来信来访工作。
四、负责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五、负责联系协调公、检、法部门相关工作。
六、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