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全县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对象,即“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互助保障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失地农民。
二、服务内容
为援助对象免费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为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受理职业技能培训报名;为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
三、工作程序
1、凡符合就业再就业援助的求职人员,须持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失业证》、《求职登记证明》或《再就业优惠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两张近期照片,到本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2、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由窗口有针对地对本人提供就业再就业援助。
3、每月底将当月提供就业再就业援助情况报县惠民帮扶中心统计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