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全县持《惠民证》人员,以及到“中心”临时求助人员。
二、服务内容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开展政策咨询;负责《惠民证》的审核、发放;对持有《惠民证》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对到窗口求助人员实施临时救助;对未设窗口的县委组织部、县建设和规划局、县人口和计生委等部门的帮扶救助工作办理接件、救助和交办、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