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我省SARS病原学检验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采集、收集、处理、保存SARS病例检测的有关标本;整理、汇总各类试验检测数据。
二、根据所具备试验条件,积极开展SARS病原分离、血清学、基因诊断和形态学等方面检测工作,为SARS病例的确诊提供实验室诊断依据。
三、在进行SARS病原学检验的同时,积极开展SARS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建立快速、特异、敏感的SARS实验诊断方法,探索SARS病原的生物学特性,为更好地预防、控制SARS流行提供科学依据。
四、以培训班、深入基层等多种方式,指导基层防疫部门业务技术人员开展SARS标本采集、运送、保藏和试验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