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乡政府的双重领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级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乡党委、乡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负责全所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制定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计划。
六、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带头执行“五条禁令”和“六不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