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本项目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各级颁发的安全条例、规则、规定、细则、制度和办法,开展安全活动。
2、组织开展本项目全面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督促检查安全、环境保护,确保文明施工等各项保证措施工作的落实。
3、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停止生产和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
4、参加生产会议和安全、环境保护的相关会议,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监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新工人上岗的“三级教育”和调换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组织本项目的持证上岗情况。
6、参加本项目的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
7、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切实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