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和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初审及申报;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国外智力引进;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评定。
三、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资源开发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引进、就业工作;依法管理人才服务机构和各类人才市场;
四、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镇江市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