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农业特色产业化发展的规划、示范、引导、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及涉农企业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3、负责劳务开发工作。
4、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