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长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研究制发中心的工作目标、计划、规章制度。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中心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重大事项报局长室批准后实施。
二、带领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方法和奖惩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将局长室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并对各部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督。
五、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独立法人的联系,不断拓展各种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评估业务。
六、组织协调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分工与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完成局长室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