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09-12 11:37:16 | 来源:句子汇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是负责教学监控和质量评估的机构,是组织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研究国内、国际教育发展形势,提出教育、教学质量方针,明确教育、教学质量目标,拟制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制定监控体系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二、按照学院要求,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全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教育教学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反馈与跟踪,组织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三、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教学建设质量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师资人才质量监控活动,负责处理评估信息及发布评估结果,并提出教学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监督各院、系、部对反馈信息的落实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定期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质量抽查,对各院、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推进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对有关职能部门的教学建设与管理、师资建设与管理进行监督,促进其工作质量稳步发展。

五、组织教学督导工作,开展各项调研活动,协助教学督导组进行日常教学督导工作;组织各级人员听课,对听课对象做出综合评价;负责教学信息反馈员的管理工作,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建立和完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六、组织课程建设与课程评估工作,开展精品课程等申报和评审工作,组织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根据教学质量监控的评议结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组织教学研究活动,使教师深入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增加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不断促进人才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师资培养和教师队伍质量监控工作。参与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师等的推荐和评审工作,以及新进教师的试讲、评议和推荐工作。

九、协助教务处、学生处做好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工作,为学院主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供支持。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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