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产与设备处负责全校房产登记,图纸保管,房产使用规划、定位、调拨方案制定,使用效益监控与反馈。
2、校长办公室负责教职工租住房、办公用房、行政用房的使用管理;
3、教务处负责教学用房(教室、实验室等)的使用管理;
4、后勤(总务处)负责后勤用房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