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常了解教职工生活上的要求,配合开展教职工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的教育。
2、配合做好教职工各项福利的发放、探访、组织假期旅游等工作,管好用好福利费。
3、关心教职工生活,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排忧解难,尽量为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
4、协助组织委员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5、做好每学期的工作汇总及上报工作。
6、承办学校和上级工会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